头部图片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省文体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文化体育领域的实施办法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12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2011〕33号)和《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琼府〔2011〕54号),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文化体育领域,加快文体事业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实施办法如下: 

  一、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文体领域 

  (一)进一步完善支持公共文化体育建设的相关政策。采取采购、招标、以奖代补、行政划拨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电影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体育场馆、健身房(室)等公共文体设施,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运作重点文化艺术项目。 

  (二)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和体育。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农村文化室、篮排球场、电影放映队、民间职业剧团和业余文艺演出队。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资助和支持民办文化实体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活动。 

  (三)鼓励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充分利用国家规定的经济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黎锦技艺、椰雕、琼剧、黎族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扩张项目的基础建设,支持民营资本介入文化遗产保护扩张项目中的盈利和非盈利性投资活动,形成一批具有海南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品牌企业。 

  (四)允许非公有资本的公司制文化企业以股权出质、出资,参与影视制作、发行、演艺等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或进入鼓励类和允许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组改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享受有关改组改制企业的优惠政策 

  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产业领域 

  按照全省文体产业“一区三带九重点”的规划布局,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文体产业投资领域,面向民间资本开放。 

  (一)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以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海南国际创意港、三亚创意新城、陵水国际智慧企业村(互联网文化产业园)、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动漫产业园为重点区域,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创意研发设计、产品生产、推广销售等产业链。打造一批具有海南风格、能辐射国内外市场的文化创意品牌,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创意龙头企业。 

     (二)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开发与国际接轨的文化体育娱乐项目。以海口、三亚、兴隆为重点,开发大型文化旅游演艺项目,走产业化发展之路。办好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推出国际性选美、艺术节、模特大赛、音乐节、体育节、电影节以及绘画、摄影大赛等时尚文化活动。结合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鼓励发展不夜城、娱乐城、运动城、酒吧街等设施,丰富夜间娱乐产品。允许民间资本参与研发运营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 

  (三)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深度开发文化体育旅游业。规划建设一批黎族苗族风情、琼崖革命历史文化、地方民间民俗、漂流、探险、登山等特色文化体育旅游区。合理利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黎锦技艺等传统手工技艺类和琼剧等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 

  (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体育会展业。以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博鳌国际旅游论坛和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为重点,发展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专业文化体育会展;加强与国内外会展组织的合作交流,广泛吸引知名会展企业和机构来琼举办文化体育会展,对入境参展商品给予税收优惠和通关便利。拓展文化体育会展项目,增加文化体育会展的展示效应和经济效益。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广播影视产业。民间资本可以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参与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从事上述业务的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民间资本可以控股从事有线电视接入网社区部分业务的企业。鼓励境内非涉外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电影院,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电影生产企业,对非公有制电影企业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国有电影企业同等待遇。鼓励民间资本从事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制造和技术服务。 

  (六)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新闻出版产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出版活动。其合作项目符合我省重点项目条件的,享受相关土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鼓励民间资本从事印刷业。 

  (七)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通过招标、入股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成立“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海南‘金椰子’高尔夫球公开赛专业赛事公司,推动三大赛事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争取创办国家级体育产业园区,大力发展高尔夫,游艇、冲浪、海钓,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等体育产业,引导民间资投资城乡体育俱乐部、体育场馆、休闲体育设施,以及体育健身教育培训。 

  )鼓励引导个人注册组建文化体育企业。允许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多类型知识产权以无形资产形式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或入股文化体育企业;允许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文化体育企业。 

  )支持发展文产业行业组织。重点培育和扶持文化体育经纪代理、评估鉴定、版权交易、推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 

  、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一)确立民间资本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在资金扶持、财政税收、土地使用、融资优惠、政府采购、职称评定、命名评比、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企业一视同仁。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对重项目设立“绿色通道”。 

  (三)进一步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设立投资基金、基金会等方式,拓宽文体产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 

  (四)坚持“扫黄打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五)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将民间投资兴办的文体企业人才工作纳入文体系统人才整体工作,在文体人才开发、培养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 

友情链接:国家体育总局  |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海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